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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不详 录入时间:2008-11-17 |
事件:
国务院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简评:
一、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对山西和河南部分煤炭企业无影响。
2007年7月1日起,增值税转型改革已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中部六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电力业、采掘业等八大行业,2008年7月1日,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五个盟市和四川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
其中,山西省的太原(西山煤电)、大同(大同煤业、阳泉(国阳新能)、长治(潞安环能),河南省的郑州(郑州煤电)、平顶山(平煤股份),内蒙古东部五个盟市(露天煤业)已经在07年实施,该项政策对上述煤炭上市公司09年业绩无新增影响。
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可以抵扣是通过折旧影响损益,对企业年度业绩影响为固定资产价格/1.17*17%/折旧年限,而折旧年限较长,因此对企业业绩影响较小。
二、矿产品增值税税率从13%恢复到17%,提价转嫁是最优选择,几乎没有受益者!
1、四大假设假设1:只有三个部门:国家,煤炭企业、电力企业。
假设2:标准化为煤炭企业含税收入为113元,分解为不含税收入100元,销项税额13元(增值税率13%)。
假设3:电力企业含税收入为234元,分解为不含税收入200元,销项税额34元(增值税率为17%)。
假设4:煤炭全部卖给电力企业。电力企业的成本为100元,进项税额13元。
假设5:因为只引入了两个企业,我们假设电价不动,这样不会影响更长的产业链条。
2、分两种情况讨论增值税为13%的情况下:
煤炭企业不含税收入为100元,电力企业不含税收入为200元,电力企业的毛利为100元(200-100);煤炭企业缴纳增值税13元(假设进项税额[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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